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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线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6851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线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9-02-26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公安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8]125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4号)精神,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出租汽车、班线客运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陕西运输市场实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的专项治理活动。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省交通厅、省公安厅成立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民 省交通厅副厅长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玉成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
鱼威东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
吕东昌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局长
成 员:沈琚宝 省交通厅法规处处长
余茂华 省交通厅劳安处处长
高秦西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李 昌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李抗美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副局长
龙浩仔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协调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办公室主任:吕东昌,副主任:高秦西、李昌、李抗美、龙浩仔,成员:牛强、曹鑫、耿晓兵、王补成、杨亚伟,办公室电话:029—87325952。
陕西省交通厅(章) 陕西省公安厅(章)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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